(Now.in為配合檢警調查,自 2012 年 3 月 2 日起停止服務,圖片翻攝自官網)

【DADA/整理報導】
據報載,網路廣播平台Now.in在月初遭到台南市檢調單位以「違反著作權」為由,大動作搜查住所,搬走網站主機,並帶回兩位網站負責人接受偵訊。隔天,Now.in委託律師陳鎮宏在該網站首頁發表簡短關站說明。文中指出,是由於「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 RIT(原IFPI)」對 Now.in 提出「侵犯著作權」與「疑獲取不法商業利益」等控訴,而 Now.in為配合檢警調查,自 2012 年 3 月 2 日起停止服務,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。
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執行長李瑞斌接受平面媒體專訪時指出,「他們(Now.in)從來沒有跟我談過任何的授權,他們侵犯著作權,提供平台讓使用者免費欣賞音樂,我們要保護音樂產業的權利,現在交由司法處理。」但Now.in創辦人林芳根則透過律師發表聲明,於今年農曆年前就和MUST (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)洽談版權授權事宜,兩者正在取得版權授權的共識。
兩個法人組織的名稱相像,但有一些差異:MUST 主要代表詞、曲創作者,提供詞、曲創作的授權;而 IFPI 則代表將這些詞、曲等創作錄製下來的唱片公司或製作這些著作出版物的發行商,提供錄製著作的授權。
此一新聞事件爆發,隨即引來許多網路創業家的關注,但此案已進入司法偵查,筆者更無意為Now.in背書。只不過,此一案例也可讓我們認識「什麼是智慧財產權?」以及進一步思考「在數位時代裡,我們需要怎樣的智慧財產權保護?」












